韦俊律师
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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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二楼商铺F205
韦俊律师,南宁宾阳公司诉讼律师,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,法律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丰富,秉承着“专心、专注、专业”的理念,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、每一个案件。所办理的案件,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、维护正义的信念,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1、股东具有广泛性、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,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。
2、出资具有股份性。
3、股东有限性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,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。
4、股份公开、自由性、股份公开性、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。
5、公司的公开性、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,还必须向社会公开。
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:
发起设立。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,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。
募集设立。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,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。在不同的国家,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。有的国家规定,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,公司才得以成立。有的国家规定,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,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;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,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。